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五章 监督第三十三条有效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任命、批准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