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学校应当妥善保管日常教学和管理中获得的教职工、学生及其监护人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篡改、出售或者非法向第三方提供。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