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名城保护规划改善名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