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医药条例/第五章 中医药文化传播第五十一条有效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推动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在中医药对外交流和合作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中医药资源和技术秘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