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医药条例/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第二十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其他中药材资源的保护以及道地中药材野生抚育管理,组织开展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和普查,鼓励发展人工养殖种植,支持依法开展珍贵、濒危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繁育及其相关研究。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