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自治州应当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文化旅游、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能源等优势产业,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改善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