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持民族艺术创作、文艺演出、文化交流和少数民族传统节庆等活动,推动各民族文化互通互学互鉴。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挖掘、整理和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加强民族体育基地和设施建设,培育壮大民族体育产业。

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