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已经依照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的,风景区管理机构不再处罚。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