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风景区内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管理和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由城市管理、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