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三条有效风景区的建设应当按照规划进行,景点及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纳入城市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