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为就诊的精神障碍患者制定适宜的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或者其监护人有关注意事项。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精神障碍患者使用药物,应当以诊断和治疗为目的,使用安全、有效的药物。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