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若干规定第三条有效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坚持统筹管理、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突出保护、强化传承、合理利用的原则,维护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