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推进与北京市、天津市合作,推动京津优质医疗、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文化、体育等资源通过数字手段、数字渠道在本省广泛应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