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代表提出议案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工作。处理代表议案是本市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