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第五章 代表议案在闭会期间的处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决议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的有关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等吸纳了代表议案有关内容的,应当予以说明。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