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浑江流域野生鱼类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使用浑江流域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申办养殖证,未取得养殖证的,不得从事养殖生产。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2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