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章 租赁经营与服务/第二节 房地产经纪服务第四十一条有效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依法公示企业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网络服务端如实公示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事项和标准、办公地址、从业人员信息、投诉受理电话等内容。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