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章 租赁经营与服务/第二节 房地产经纪服务第四十条有效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