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住房租赁企业、以自有住房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出租房屋的,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住房租赁合同在线签约,自动提交登记备案;合同内容发生变更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即时通过平台变更相关信息。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