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章 租赁经营与服务/第一节 住房租赁经营第三十五条有效住房租赁企业、以自有住房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出租房屋的,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住房租赁合同在线签约,自动提交登记备案;合同内容发生变更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即时通过平台变更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