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对在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