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章 特种设备的销售和使用第二十四条有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护,并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使用。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