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章 特种设备的生产第十八条有效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发现超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未经检验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应当按照规定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