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条例/第五章 教育科研与交流合作第四十七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对社区、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基础理论和中医诊疗技术培训。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