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公证机构办理遗嘱、继承、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文书公证等重点事项,加强监督指导。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