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十五条有效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专家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进行安全等级评定。对未达到安全等级的,应当予以整改。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