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十六条有效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除承担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安排的工作任务外,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查和社情民意收集等工作。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