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