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除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的外,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决定。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