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六条有效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和方式。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