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7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