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生产建设单位项目建设期间未按照规定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批准水土保持监测费用额度一倍以下罚款;主体工程已完工未按照规定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处批准水土保持监测费用额度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7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