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气象工作应当按照科技型、基础性的公益事业发展要求,把公益性气象服务放在首位。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增强气象服务的主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