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章 社会信用信息征集与披露第十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社会信用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布社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规范,通过平台网站、移动终端、服务窗口等途径向社会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