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协助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