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医药条例/第五章 中医药科技创新与合作交流第五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结合当地中医药资源特色,推动中医药文化进入校园、社区、乡村、企业、家庭,将中医药文化融入中小学和社会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普及中医药常识,创作推广中医药文化产品和科普产品。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22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