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医药条例/第四章 中医药传承与人才培养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抢救濒临失传的中医药珍稀和珍贵古籍文献,组织搜集、整理、研究中医药经典名方、畲医畲药等民间验方、秘方和传统疗法,做好传统中药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挖掘整理利用和活态传承,编制传统中医药保护目录,并鼓励推广和开发应用。鼓励捐献有科学研究和临床应用价值的中医药文献以及有特效的处方、民间验方、秘方和传统诊疗技术。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22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