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审议决定下列事项:

(一)通过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

(二)选举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三)决定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

(四)决定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他准备事项。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