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本市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相互混合投放。地方法规 · 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