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鼓励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等各类文化产业与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各类文艺院团、演出机构等参与旅游演艺项目,培育扶持旅游文化演艺发展。

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