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旅游产业融合第十九条有效鼓励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等各类文化产业与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各类文艺院团、演出机构等参与旅游演艺项目,培育扶持旅游文化演艺发展。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