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文物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利用第二十一条有效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档案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收藏的文物,依法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管理制度,并报所在地文物主管部门备案,接受指导和监督。地方法规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