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第十四条有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即时开展的“小快灵”立法,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