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有效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批准减、免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