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以及停车设施规划,区分不同区域,制定差别化的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

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应当根据城市发展和城市交通变化等情况,每三年评估一次,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

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