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根据本地区停车设施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应当包括老旧小区、学校、大型医院、重点商务地区等供需矛盾突出区域的停车综合改善方案。

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