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铁路运输企业、公安机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紧急情形的报警处置机制,实现110报警服务台与铁路值班电话即时互通,增强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