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铁路运输企业、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电子监控的安全信息共享。铁路车站、铁路道口等重点公共区域以及铁路沿线重要区段的电子监控,应当接入公安机关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