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林木。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已有林木,因自然生长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林木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未按规范处理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加固、修剪;加固、修剪不足以消除安全隐患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砍伐。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外的林木,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林木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未按规范处理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加固、修剪;加固、修剪不足以消除安全隐患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报经批准后砍伐。

砍伐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前在保护区内已种植的林木,或者砍伐保护区外的林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相关标准予以补偿。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