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铁路线路和运营安全第二十五条有效铁路桥梁下的铁路用地,应当根据周边生产、生活环境,按照确保铁路设施设备安全的要求,依法实施封闭管理或者保护性利用管理。铁路桥梁下的铁路用地用于群众休闲娱乐、体育健身、小型车辆停放等公益用途的,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影响铁路安全。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