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铁路线路和运营安全第二十三条有效上跨铁路的道路桥梁梁底或者护栏外侧不得安装附挂广告、指示牌、缆线、管道等设施设备;因特殊情况确需附挂缆线、管道等设施设备的,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道路桥梁管理单位同意,并符合安全相关技术规范。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