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上跨铁路的道路桥梁梁底或者护栏外侧不得安装附挂广告、指示牌、缆线、管道等设施设备;因特殊情况确需附挂缆线、管道等设施设备的,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道路桥梁管理单位同意,并符合安全相关技术规范。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