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依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除依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外,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五十米的区域,铁路地下车站结构外沿线外侧各五十米的区域,纳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